攝護腺癌手術後的追蹤
泌尿科 錢祖明 醫師 黃書彬 教授
前言:
林先生因局限性攝護腺癌接受攝護腺根除手術,術後3個月攝護腺特異抗原(PSA)將到0.07 ng/ml, 然在6個月追蹤時發現PSA 升高到0.34 ng/ml, 隔一個月再抽血發現PSA持續上昇為1.27 ng/ml, 影像學檢查未發現有明顯腫瘤。像林先生這個情況,臨床上如何解讀? 又應該如何治療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 我們要先了解攝護腺癌的手術治療適應症:根除性攝護腺切除手術適用在有可能經手術切除以達到癌症治癒的目標,而且經評估以手術方式治療後病患的存活時間可以優於其他治療方式的治療方法。一般建議病患的預期餘命要超過十年,比較適合接受選擇手術的治療。第二是病患的健康狀況,攝護腺癌症的病患通常年齡較大,病患的健康狀況與手術後的預後有很大的關係,因此病患必須要有良好的健康狀況且沒有嚴重的心肺疾病,才是比較適合施行手術治療的。第三是臨床分期,局限性的攝護腺癌,經手術切除可達根治的效果,較適於根除性攝護腺切除手術。若確定有淋巴結轉移或骨骼轉移則較不適合施行根除性攝護腺切除手術。
攝護腺癌手術治療後之追蹤方式:
一般而言,標準追蹤方式為門診病史、肛門指診以及攝護腺抗原指數(PSA)的監測。執行的時間點在手術治療後的一年內每三個月,第二年每三至六個月,第三年後的每六至十二個月執行上述的標準追蹤方式,而在這期間也可視情形隨時執行。癌症復發或殘餘癌症定義為執行標準追蹤時有以下的發現。攝護腺切除的病患其術後的攝護腺抗原指數(PSA)應該小於0.2 ng/mL,如果大於此數值應當視為癌症復發或是有殘餘癌症。
癌症復發或殘餘癌症的救援處理
在癌症復發或殘餘癌症的患者,一般而言會安排後續進一步的影像學檢查 包括電腦斷層掃描,磁振造影掃描,全身骨骼掃描或是切片檢查,如果發現有異常則會採取救援的治療方式。而異常定義為原始手術切緣發現侵犯,包膜外侵犯,儲精囊侵犯或是已有淋巴結轉移。在無症狀的患者,全身骨骼掃描是不一定需要的,但是病患若是有骨骼疼痛,則不論PSA數值,都需要考慮做骨骼掃描。切片檢查只會在影響後續治療計畫時需要執行,大部分的情形是不需要執行的。
對於手術切緣侵犯,包膜外侵犯以及儲精囊侵犯的病患可以採取的輔助治療方式常為放射線的治療,治療目標還是以PSA小於0.2ng/mL為主。對於發現淋巴結轉移的病患,治療方式則可以選擇放射線治療或是賀爾蒙治療,治療目標同上述目標。
在發現有這些異常的病患,積極監視或是暫不治療予以觀察也都是病患可以選擇的方式。
結語
攝護腺手術的治療方式在目前已經有更多選擇以及進展,癌症的後續治療以及追蹤也有顯著的進步,民眾可以多加詢問專業的醫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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